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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单骗汇何以屡屡得逞

1998-11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昆 李伟雄

今年5月,深圳市外汇管理局人员来到深圳南头海关,要求核对两张涉及售汇金额合计高达1.16亿港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。经海关人员审核,认定报关单及有关手续不符。于是两宗由报关员倒卖进口报关单给不法分子,不法分子伪造印章、手续向银行骗购外汇的案件水落石出。

据统计,仅今年上半年,深圳海关协助外汇管理部门、银行查出用以骗汇的伪造假进口报关单1743份,涉及骗汇金额高达8.3亿美元。而在有关部门提交海关核查出的假单中绝大部分银行已实际付汇,国家宝贵的外汇储备蒙受巨大损失。

骗汇手法五花八门

由于去年下半年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,美元在国际货币结算中越来越显示出其硬通货的地位,加之走私猖獗,这使得国内一些企业法人及不法分子打起了骗取国家外汇的主意。

为达到骗汇的目的,不法分子绞尽脑汁:在假报关单贴上“防伪标签”;盖上假印章;“进口货物”填上化工原料、塑胶原料、机电设备等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不多、价格行情不明的商品;有的甚至直接在已办结手续的海关报关单上涂改,添加数额。

管理制度存在漏洞

尽管不法分子的手段十分巧妙,但凡假单一经电脑核对便会马上“显形”。那么,为什么骗汇者还能屡屡得手呢?

目前大部分外汇部门计算机与海关没有联网,不能直接核对海关数据。按规定除一次售付汇超过50万美元的进口报关单须先送海关鉴别后付汇外,其余的在售付汇前无需二次核对,进口报关单只作为事后核销用。不法分子正是钻了管理上的空子,伪造的假单金额大多在50万美元以下,事后经海关鉴别为假进口报关单时,国家外汇早已被骗走。

按照目前国家有关规定,不法分子利用假单骗汇得逞之前是不会受到制裁的,在骗汇之后若被发现也仅罚款或列入“黑名单”处理而已。管理部门对作假骗汇者处罚力度不够,亦未能有效起到震慑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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